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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上記著說:『人活著,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』『主的話是我腳前的燈、是我路上的光。』
- 聖經採用通用版本:和合本 -

  利未記  第17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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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:1 耶和華對摩西說:
17:2 「你曉諭亞倫和他兒子並以色列眾人說,耶和華所吩咐的乃是這樣:
17:3 凡以色列家中的人宰公牛,或是綿羊羔,或是山羊,不拘宰於營內營外,
17:4 若未曾牽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帳幕前獻給耶和華為供物,流血的罪必歸到那人身上。他流了血,要從民中剪除。
17:5 這是為要使以色列人把他們在田野裏所獻的祭帶到會幕門口、耶和華面前,交給祭司,獻與耶和華為平安祭。
17:6 祭司要把血灑在會幕門口、耶和華的壇上,把脂油焚燒,獻給耶和華為馨香的祭。
17:7 他們不可再獻祭給他們行邪淫所隨從的鬼魔(原文作「公山羊」);這要作他們世世代代永遠的定例。
17:8 「你要曉諭他們說: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獻燔祭或是平安祭,
17:9 若不帶到會幕門口獻給耶和華,那人必從民中剪除。
17:10 「凡以色列家中的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吃甚麼血,我必向那吃血的人變臉,把他從民中剪除。
17:11 因為活物的生命是在血中。我把這血賜給你們,可以在壇上為你們的生命贖罪;因血裏有生命,所以能贖罪。
17:12 因此,我對以色列人說:你們都不可吃血;寄居在你們中間的外人也不可吃血。
17:13 凡以色列人,或是寄居在他們中間的外人,若打獵得了可吃的禽獸,必放出牠的血來,用土掩蓋。
17:14 「論到一切活物的生命,就在血中。所以我對以色列人說:無論甚麼活物的血,你們都不可吃,因為一切活物的血就是他的生命。凡吃了血的,必被剪除。
17:15 凡吃自死的,或是被野獸撕裂的,無論是本地人,是寄居的,必不潔淨到晚上,都要洗衣服,用水洗身,到了晚上才為潔淨。
17:16 但他若不洗衣服,也不洗身,就必擔當他的罪孽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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