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上記著說:『人活著,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』『主的話是我腳前的燈、是我路上的光。』
- 聖經採用通用版本:和合本 -
16:1 | (大衛的金詩。)神啊,求你保佑我,因為我投靠你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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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2 | 我的心哪,你曾對耶和華說:你是我的主;我的好處不在你以外。 |
16:3 | 論到世上的聖民,他們又美又善,是我最喜悅的。 |
16:4 | 以別神代替耶和華的(或譯:送禮物給別神的),他們的愁苦必加增;他們所澆奠的血我不獻上;我嘴唇也不提別神的名號。 |
16:5 | 耶和華是我的產業,是我杯中的分;我所得的,你為我持守。 |
16:6 | 用繩量給我的地界,坐落在佳美之處;我的產業實在美好。 |
16:7 | 我必稱頌那指教我的耶和華;我的心腸在夜間也警戒我。 |
16:8 | 我將耶和華常擺在我面前,因他在我右邊,我便不致搖動。 |
16:9 | 因此,我的心歡喜,我的靈(原文是榮耀)快樂;我的肉身也要安然居住。 |
16:10 | 因為你必不將我的靈魂撇在陰間,也不叫你的聖者見朽壞。 |
16:11 | 你必將生命的道路指示我。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;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