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上記著說:『人活著,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』『主的話是我腳前的燈、是我路上的光。』
- 聖經採用通用版本:和合本 -
5:1 | 「人子啊,你要拿一把快刀,當作剃頭刀,用這刀剃你的頭髮和你的鬍鬚,用天平將鬚髮平分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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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:2 | 圍困城的日子滿了,你要將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焚燒,將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圍用刀砍碎,將三分之一任風吹散;我也要拔刀追趕。 |
5:3 | 你要從其中取幾根包在衣襟裏, |
5:4 | 再從這幾根中取些扔在火中焚燒,從裏面必有火出來燒入以色列全家。 |
5:5 | 主耶和華如此說:這就是耶路撒冷。我曾將她安置在列邦之中;列國都在她的四圍。 |
5:6 | 她行惡,違背我的典章,過於列國;干犯我的律例,過於四圍的列邦,因為她棄掉我的典章。至於我的律例,她並沒有遵行。 |
5:7 |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:因為你們紛爭過於四圍的列國,也不遵行我的律例,不謹守我的典章,並以遵從四圍列國的惡規尚不滿意, |
5:8 | 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:看哪,我與你反對,必在列國的眼前,在你中間,施行審判; |
5:9 | 並且因你一切可憎的事,我要在你中間行我所未曾行的,以後我也不再照著行。 |
5:10 | 在你中間父親要吃兒子,兒子要吃父親。我必向你施行審判,我必將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(「方」原文作「風」)。」 |
5:11 | 主耶和華說:「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,因你用一切可憎的物、可厭的事玷污了我的聖所,故此,我定要使你人數減少,我眼必不顧惜你,也不可憐你。 |
5:12 | 你的民三分之一必遭瘟疫而死,在你中間必因饑荒消滅;三分之一必在你四圍倒在刀下;我必將三分之一分散四方(「方」原文作「風」),並要拔刀追趕他們。 |
5:13 | 「我要這樣成就怒中所定的;我向他們發的忿怒止息了,自己就得著安慰。我在他們身上成就怒中所定的那時,他們就知道我──耶和華所說的是出於熱心; |
5:14 | 並且我必使你在四圍的列國中,在經過的眾人眼前,成了荒涼和羞辱。 |
5:15 | 這樣,我必以怒氣和忿怒,並烈怒的責備,向你施行審判。那時,你就在四圍的列國中成為羞辱、譏刺、警戒、驚駭。這是我──耶和華說的。 |
5:16 | 那時,我要將滅人、使人饑荒的惡箭,就是射去滅人的,射在你們身上,並要加增你們的饑荒,斷絕你們所倚靠的糧食; |
5:17 | 又要使饑荒和惡獸到你那裏,叫你喪子,瘟疫和流血的事也必盛行在你那裏;我也要使刀劍臨到你。這是我──耶和華說的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