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上記著說:『人活著,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』『主的話是我腳前的燈、是我路上的光。』
- 聖經採用通用版本:和合本 -
2:1 | 你們要稱你們的弟兄為阿米(就是我民的意思),稱你們的姊妹為路哈瑪(就是蒙憐憫的意思)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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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:2 | 你們要與你們的母親大大爭辯;因為他不是我的妻子,我也不是他的丈夫。叫他除掉臉上的淫像和胸間的淫態, |
2:3 | 免得我剝他的衣服,使他赤體,與才生的時候一樣,使他如曠野,如乾旱之地,因渴而死。 |
2:4 | 我必不憐憫他的兒女,因為他們是從淫亂而生的。 |
2:5 | 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,懷他們的母做了可羞恥的事,因為他說:我要隨從所愛的;我的餅、水、羊毛、麻、油、酒都是他們給的。 |
2:6 | 因此,我必用荊棘堵塞他的道,築牆擋住他,使他找不著路。 |
2:7 | 他必追隨所愛的,卻追不上;他必尋找他們,卻尋不見,便說:我要歸回前夫,因我那時的光景比如今還好。 |
2:8 | 他不知道是我給他五穀、新酒,和油,又加增他的金銀;他卻以此供奉(或譯:製造)巴力。 |
2:9 | 因此到了收割的日子,出酒的時候,我必將我的五穀新酒收回,也必將他應當遮體的羊毛和麻奪回來。 |
2:10 | 如今我必在他所愛的眼前顯露他的醜態;必無人能救他脫離我的手。 |
2:11 | 我也必使他的宴樂、節期、月朔、安息日,並他的一切大會都止息了。 |
2:12 | 我也必毀壞他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,就是他說這是我所愛的給我為賞賜的。我必使這些樹變為荒林,為田野的走獸所吃。 |
2:13 | 我必追討他素日給諸巴力燒香的罪;那時他佩帶耳環和別樣妝飾,隨從他所愛的,卻忘記我。這是耶和華說的。 |
2:14 | 後來我必勸導他,領他到曠野,對他說安慰的話。 |
2:15 | 他從那裡出來,我必賜他葡萄園,又賜他亞割谷作為指望的門。他必在那裡應聲(或譯:歌唱),與幼年的日子一樣,與從埃及地上來的時候相同。 |
2:16 | 耶和華說:那日你必稱呼我伊施(就是我夫的意思),不再稱呼我巴力(就是我主的意思); |
2:17 | 因為我必從我民的口中除掉諸巴力的名號,這名號不再提起。 |
2:18 | 當那日,我必為我的民,與田野的走獸和空中的飛鳥,並地上的昆蟲立約;又必在國中折斷弓刀,止息爭戰,使他們安然躺臥。 |
2:19 | 我必聘你永遠歸我為妻,以仁義、公平、慈愛、憐憫聘你歸我; |
2:20 | 也以誠實聘你歸我,你就必認識我─耶和華。 |
2:21 | 耶和華說:那日我必應允,我必應允天,天必應允地; |
2:22 | 地必應允五穀、新酒,和油,這些必應允耶斯列民(耶斯列就是神栽種的意思)。 |
2:23 | 我必將他種在這地。素不蒙憐憫的,我必憐憫;本非我民的,我必對他說:你是我的民;他必說:你是我的神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