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上記著說:『人活著,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』『主的話是我腳前的燈、是我路上的光。』
- 聖經採用通用版本:和合本 -
10:1 | 律法既是將來美事的影兒,不是本物的真像,總不能藉著每年常獻一樣的祭物叫那近前來的人得以完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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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0:2 | 若不然,獻祭的事豈不早已止住了嗎?因為禮拜的人,良心既被潔淨,就不再覺得有罪了。 |
10:3 | 但這些祭物是叫人每年想起罪來; |
10:4 | 因為公牛和山羊的血,斷不能除罪。 |
10:5 | 所以基督到世上來的時候,就說:神啊,祭物和禮物是你不願意的;你曾給我預備了身體。 |
10:6 | 燔祭和贖罪祭是你不喜歡的。 |
10:7 | 那時我說:神啊,我來了,為要照你的旨意行;我的事在經卷上已經記載了。 |
10:8 | 以上說:祭物和禮物,燔祭和贖罪祭,是你不願意的,也是你不喜歡的(這都是按著律法獻的); |
10:9 | 後又說:我來了為要照你的旨意行;可見他是除去在先的,為要立定在後的。 |
10:10 | 我們憑這旨意,靠耶穌基督,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,就得以成聖。 |
10:11 | 凡祭司天天站著事奉神,屢次獻上一樣的祭物,這祭物永不能除罪。 |
10:12 | 但基督獻了一次永遠的贖罪祭,就在神的右邊坐下了。 |
10:13 | 從此,等候他仇敵成了他的腳凳。 |
10:14 | 因為他一次獻祭,便叫那得以成聖的人永遠完全。 |
10:15 |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;因為他既已說過: |
10:16 | 主說:那些日子以後,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: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,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。 |
10:17 | 以後就說: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。 |
10:18 | 這些罪過既已赦免,就不用再為罪獻祭了。 |
10:19 | 弟兄們,我們既因耶穌的血得以坦然進入至聖所, |
10:20 | 是藉著他給我們開了一條又新又活的路,從幔子經過,這幔子就是他的身體。 |
10:21 | 又有一位大祭司治理神的家! |
10:22 | 並我們心中天良的虧欠已經灑去,身體用清水洗淨了,就當存著誠心和充足的信心來到神面前; |
10:23 | 也要堅守我們所承認的指望,不至搖動,因為那應許我們的是信實的。 |
10:24 | 又要彼此相顧,激發愛心,勉勵行善。 |
10:25 | 你們不可停止聚會,好像那些停止慣了的人,倒要彼此勸勉,既知道(原文是看見)那日子臨近,就更當如此。 |
10:26 | 因為我們得知真道以後,若故意犯罪,贖罪的祭就再沒有了; |
10:27 | 惟有戰懼等候審判和那燒滅眾敵人的烈火。 |
10:28 | 人干犯摩西的律法,憑兩三個見證人,尚且不得憐恤而死, |
10:29 | 何況人踐踏神的兒子,將那使他成聖之約的血當作平常,又褻慢施恩的聖靈,你們想,他要受的刑罰該怎樣加重呢! |
10:30 | 因為我們知道誰說:伸冤在我,我必報應;又說:主要審判他的百姓。 |
10:31 | 落在永生神的手裡,真是可怕的! |
10:32 | 你們要追念往日,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: |
10:33 | 一面被毀謗,遭患難,成了戲景,叫眾人觀看;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。 |
10:34 | 因為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,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,也甘心忍受,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。 |
10:35 | 所以,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;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。 |
10:36 | 你們必須忍耐,使你們行完了神的旨意,就可以得著所應許的。 |
10:37 | 因為還有一點點時候,那要來的就來,並不遲延; |
10:38 | 只是義人(有古卷:我的義人)必因信得生。他若退後,我心裡就不喜歡他。 |
10:39 | 我們卻不是退後入沉淪的那等人,乃是有信心以致靈魂得救的人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