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上記著說:『人活著,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』『主的話是我腳前的燈、是我路上的光。』
- 聖經採用通用版本:和合本 -
16:1 | 約瑟的子孫拈鬮所得之地是從靠近耶利哥的約旦河起,以耶利哥東邊的水為界:從耶利哥上去,通過山地的曠野,到伯特利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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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2 | 又從伯特利到路斯,接連到亞基人的境界,至亞他綠; |
16:3 | 又往西下到押利提人的境界,到下伯‧和崙的境界,直到基色,通到海為止。 |
16:4 | 約瑟的兒子瑪拿西、以法蓮就得了他們的地業。 |
16:5 | 以法蓮子孫的境界,按著宗族所得的,記在下面:他們地業的東界是亞他綠‧亞達到上伯‧和崙; |
16:6 | 往西通到北邊的密米他,又向東繞到他納‧示羅,又接連到雅挪哈的東邊; |
16:7 | 從雅挪哈下到亞他綠,又到拿拉,達到耶利哥,通到約旦河為止; |
16:8 | 從他普亞往西,到加拿河,直通到海為止。這就是以法蓮支派按著宗族所得的地業。 |
16:9 | 另外在瑪拿西人地業中得了些城邑和屬城的村莊。這都是分給以法蓮子孫的。 |
16:10 | 他們沒有趕出住基色的迦南人;迦南人卻住在以法蓮人中間,成為做苦工的僕人,直到今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