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上記著說:『人活著,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』『主的話是我腳前的燈、是我路上的光。』
- 聖經採用通用版本:和合本 -
5:1 | 「若有人聽見發誓的聲音(或作「若有人聽見叫人發誓的聲音」),他本是見證,卻不把所看見的、所知道的說出來,這就是罪;他要擔當他的罪孽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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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:2 | 或是有人摸了不潔的物,無論是不潔的死獸,是不潔的死畜,是不潔的死蟲,他卻不知道,因此成了不潔,就有了罪。 |
5:3 | 或是他摸了別人的污穢,無論是染了甚麼污穢,他卻不知道,一知道了就有了罪。 |
5:4 | 或是有人嘴裏冒失發誓,要行惡,要行善,無論人在甚麼事上冒失發誓,他卻不知道,一知道了就要在這其中的一件上有了罪。 |
5:5 | 他有了罪的時候,就要承認所犯的罪, |
5:6 | 並要因所犯的罪,把他的贖愆祭牲──就是羊群中的母羊,或是一隻羊羔,或是一隻山羊──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罪祭。至於他的罪,祭司要為他贖了。 |
5:7 | 「他的力量若不夠獻一隻羊羔,就要因所犯的罪,把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帶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:一隻作贖罪祭,一隻作燔祭。 |
5:8 | 把這些帶到祭司那裏,祭司就要先把那贖罪祭獻上,從鳥的頸項上揪下頭來,只是不可把鳥撕斷, |
5:9 | 也把些贖罪祭牲的血彈在壇的旁邊,剩下的血要流在壇的腳那裏;這是贖罪祭。 |
5:10 | 他要照例獻第二隻為燔祭。至於他所犯的罪,祭司要為他贖了,他必蒙赦免。 |
5:11 | 「他的力量若不夠獻兩隻斑鳩或是兩隻雛鴿,就要因所犯的罪帶供物來,就是細麵伊法十分之一為贖罪祭;不可加上油,也不可加上乳香,因為是贖罪祭。 |
5:12 | 他要把供物帶到祭司那裏,祭司要取出自己的一把來作為紀念,按獻給耶和華火祭的條例燒在壇上;這是贖罪祭。 |
5:13 | 至於他在這幾件事中所犯的罪,祭司要為他贖了,他必蒙赦免。剩下的麵都歸與祭司,和素祭一樣。」 |
5:14 | 耶和華曉諭摩西說: |
5:15 | 「人若在耶和華的聖物上誤犯了罪,有了過犯,就要照你所估的,按聖所的舍客勒拿銀子,將贖愆祭牲──就是羊群中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──牽到耶和華面前為贖愆祭; |
5:16 | 並且他因在聖物上的差錯要償還,另外加五分之一,都給祭司。祭司要用贖愆祭的公綿羊為他贖罪,他必蒙赦免。 |
5:17 | 「若有人犯罪,行了耶和華所吩咐不可行的甚麼事,他雖然不知道,還是有了罪,就要擔當他的罪孽; |
5:18 | 也要照你所估定的價,從羊群中牽一隻沒有殘疾的公綿羊來,給祭司作贖愆祭。至於他誤行的那錯事,祭司要為他贖罪,他必蒙赦免。 |
5:19 | 這是贖愆祭,因他在耶和華面前實在有了罪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