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上記著說:『人活著,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』『主的話是我腳前的燈、是我路上的光。』
- 聖經採用通用版本:和合本 -
20:1 | 「你出去與仇敵爭戰的時候,看見馬匹、車輛,並有比你多的人民,不要怕他們,因為領你出埃及地的耶和華──你神與你同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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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:2 | 你們將要上陣的時候,祭司要到百姓面前宣告 |
20:3 | 說:『以色列人哪,你們當聽,你們今日將要與仇敵爭戰,不要膽怯,不要懼怕戰兢,也不要因他們驚恐; |
20:4 | 因為耶和華──你們的神與你們同去,要為你們與仇敵爭戰,拯救你們。』 |
20:5 | 官長也要對百姓宣告說:『誰建造房屋,尚未奉獻,他可以回家去,恐怕他陣亡,別人去奉獻。 |
20:6 | 誰種葡萄園,尚未用所結的果子,他可以回家去,恐怕他陣亡,別人去用。 |
20:7 | 誰聘定了妻,尚未迎娶,他可以回家去,恐怕他陣亡,別人去娶。』 |
20:8 | 官長又要對百姓宣告說:『誰懼怕膽怯,他可以回家去,恐怕他弟兄的心消化,和他一樣。』 |
20:9 | 官長對百姓宣告完了,就當派軍長率領他們。 |
20:10 | 「你臨近一座城、要攻打的時候,先要對城裏的民宣告和睦的話。 |
20:11 | 他們若以和睦的話回答你,給你開了城,城裏所有的人都要給你效勞,服事你; |
20:12 | 若不肯與你和好,反要與你打仗,你就要圍困那城。 |
20:13 | 耶和華──你的神把城交付你手,你就要用刀殺盡這城的男丁。 |
20:14 | 惟有婦女、孩子、牲畜,和城內一切的財物,你可以取為自己的掠物。耶和華──你神把你仇敵的財物賜給你,你可以吃用。 |
20:15 | 離你甚遠的各城,不是這些國民的城,你都要這樣待他。 |
20:16 | 但這些國民的城,耶和華──你神既賜你為業,其中凡有氣息的,一個不可存留; |
20:17 | 只要照耶和華──你神所吩咐的將這赫人、亞摩利人、迦南人、比利洗人、希未人、耶布斯人都滅絕淨盡, |
20:18 | 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學習一切可憎惡的事,就是他們向自己神所行的,以致你們得罪耶和華──你們的神。 |
20:19 | 「你若許久圍困、攻打所要取的一座城,就不可舉斧子砍壞樹木;因為你可以吃那樹上的果子,不可砍伐。田間的樹木豈是人,叫你糟蹋嗎? |
20:20 | 惟獨你所知道不是結果子的樹木可以毀壞、砍伐,用以修築營壘,攻擊那與你打仗的城,直到攻塌了。」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