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上記著說:『人活著,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』『主的話是我腳前的燈、是我路上的光。』
- 聖經採用通用版本:台語和合本 -
3:1 | 耶和華的話第二擺臨到約拿講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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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:2 | 「你起來!去尼尼微彼個大城,我所命令你傳的,你傳互伊。」 |
3:3 | 約拿就照耶和華的話起來,去尼尼微。尼尼微是極大的城,著行三日才會。 |
3:4 | 約拿入城起身行一日的路,傳講:「閣四十日,尼尼微欲倒壞!」 |
3:5 | 尼尼微人信上帝,就宣佈禁食,對大到細攏穿麻衫。 |
3:6 | 此個消息傳到互尼尼微王聽見,伊就對伊的座位起來,褪伊的禮服,穿麻,坐佇火灰。 |
3:7 | 閣出告示,照王及貴族的命令傳互尼尼微通城,講:「人及精牲,牛群、羊群攏呣通食,呣通飲水,連試看也呣通。 |
3:8 | 人及精牲攏著穿麻;大聲求叫上帝。逐人也著離開伊的歹路,及伊的手所做的強暴。 |
3:9 | 豈採上帝回心轉意,挽回伊的大受氣,互咱無滅無也敢。」 |
3:10 | 對按呢上帝看𪜶的行做,有離開𪜶的歹路,上帝就退悔伊所講欲降互𪜶的災禍,亦無降落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