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上記著說:『人活著,不是單靠食物,乃是靠神口裡所出的一切話。』『主的話是我腳前的燈、是我路上的光。』
- 聖經採用通用版本:台語和合本 -
16:1 | 約瑟的子孫拈鬮所得著的地是對倚近耶利哥的約但河起,佇耶利哥水的東旁:對耶利哥上去,通過山地的曠野,到伯特利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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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6:2 | 閣對伯特利到路斯,連到亞基人的境界,到亞他綠; |
16:3 | 閣向西落去到押利提人的境界,到下面的伯和崙的境界,直到基色,𥦁到海為止。 |
16:4 | 約瑟的子瑪拿西、以法蓮就得著這做𪜶的業。 |
16:5 | 以法蓮子孫的境界,照因的宗族所得著的,記佇下面:因的業東勢的界是亞他綠亞達到頂面的伯和崙; |
16:6 | 彼個界向西𥦁到北旁的密米他,彼個界向東踅到他納示羅,閣連到雅挪哈的東旁; |
16:7 | 對雅挪哈落去到亞他綠,閣到拿拉,通到耶利哥,通到約但為止; |
16:8 | 彼個界對他普亞向西,到迦拿河,通到海為止。這就是以法蓮人的支派照因的宗族所得著的業。 |
16:9 | 另外佇瑪拿西子孫的業中,有分別的城許個城及伊的鄉社。攏分互以法蓮人。 |
16:10 | 因無趕出踮佇基色的迦南人;總是迦南人踮佇以法蓮人的中間,做苦工的奴僕,到今仔日。 |